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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我校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01 00:00:00     文章作者:None     点击量: 次】


  为配合创“平安校园”活动及规范校内交通秩序,原浙江林学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截止到2005年11月30日。现开始办理学校各单位公车和教职工私车新版浙江林学院机动车通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公车通行证:以我校各单位办理的固定资产汽车类登记为准。
  2、私车通行证:本校教职工私家车。请需要办理的人员携带工作证、汽车行驶证,到衣锦校区保卫处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9日,逾期不再办理。



                          保卫处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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