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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7 00:00:00     文章作者:None     点击量: 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消防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教育工作责任。

各级部门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注重实效,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现有教材中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通过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寓事于理,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控学生野外用火。

“清明”“五一”前后是学生外出踏青的大好时节,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段,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做到“严”字当头,狠抓落实,严禁学生一切野外用火。

四、加强检查,切实做好校园防火工作。

各学院(部)、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消防通道和电线电路等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校防火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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