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生:
寒假即将来临,为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学生包车回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包车回家的学生应对所包车辆的营运证、驾驶证、车况、性能、座位数等情况进行了解,做到不乘坐超载、无营运证、无驾驶证的车辆。
二、严禁学生组织营利性包车,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保 卫 处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下一条:保卫处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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