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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7-05-28 00:00:00     文章作者:None     点击量: 次】


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持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切实维护我校师生安全利益,决定于5月2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28日至6月3日为自查阶段,请广大师生员工对各自的车辆进行自查,属无牌无证的,自行做好处理,今后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二、告知阶段。6月4日至10日为告知阶段,由保卫人员定期检查,对无牌无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鸣号等违反《浙江林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发出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

  三、检查阶段。6月11日至28日为检查阶段,由浙江林学院警务室民警、协警参与检查,凡属无牌无证在校园行驶的摩托车,一律交临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在校内予以通报。

  四、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摩托车,其他机动车辆、电瓶车也在整治范围。

五、广大师生员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本次整治活动,把“以生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和原则贯彻到自身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去,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为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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