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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9 00:00:00     文章作者:None     点击量: 次】


各位车主: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其中校内公车31辆、私家车126辆(增加中)、加上进入校区公交车每八分钟一次,给学校大门、校内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难度和压力。为此,提醒各位车主:

一、未办理《浙江林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员工,请及时到保卫处治安科(行政楼105)办理。

二、进出校区机动车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林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车速。

三、车辆进入校区要服从管理,不得在校区道路上开快车、飞车,超车、违反标志、标识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保卫处

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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