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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换发)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 00:00:00     文章作者:None     点击量: 次】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7月1日起办理(换发)新的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换发)的校园通行证分为三种:A证(用于学校公车);B证(用于教职工);C证(用于与我校有长期业务协作关系单位或个人的车辆现暂不办理)。

二、办理(换发)机动车通行证需提交相关材料,1、公车:驾驶证、行驶证、联系方法。2、私车: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原机动车通行证、联系方法,如车辆登记信息为配偶或家属的,且配偶或家属不在学校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所办理的机动车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严禁伪造、涂改、转借,一经发现将当场没收。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查验。通行证发生丢失等现象,请及时到保卫处补办。

四、保卫处提醒广大车主,在校园内驾驶车辆请遵守《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五、在换发新证期间,新、老机动车通行证同时有效。从7月10日起,原机动车通行证停止使用。

换发时间:7月1日—7日(正常工作时间),

换发地点:7月1日—7日在东湖校区大门值班室, 7日后在东湖校区A2—118校卫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63743203

浙江农林大学保卫处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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