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保卫处组织公管处、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校内出租营业房开展安全大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17家出租营业房,主要排查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部分承租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用电线路私接乱拉、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现有灭火器已过期或数量不够,且对灭火器使用及管理不关心;对雇用人员没有按规定管理,没有办理居住证等。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小组要求,直接管理部门要加强承租户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消防技能;各承租户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经营,加强对雇用人员的管理,不得违规装修,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