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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2-02-21 00:00:00     文章作者:帅陆虎     点击量: 次】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方便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请持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及年满16周岁的公民,尽快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二代证申领和换发手续。

咨询电话:0571—23616087

附件:林学院社区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名单

锦城派出所(办证中心)

二O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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