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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废弃自行车、电瓶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 00:00:00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畅通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将对校园内停放在公共场所的废弃自行车、电瓶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废弃自行车、电瓶车的认定:对于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的,视为废弃车辆。

2、清理时间:2016年10月26—28日。

3、存放地点:清理后的废弃车辆,集中停放在风雨操场南面停车场内。

4、废弃车辆的认领:请于10月29日—11月5日期间,凭有效证件、车辆钥匙等到现场认领。

5、关于废弃车辆款项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由设备处、审计处、保卫处向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公开竞标出售,所收款额全部上交学校账务。

请相互转告,望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和支持。

保卫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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