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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00:00:00     文章作者:帅陆虎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寒假、春节期间的和谐平安,现将寒假前相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各学院(部)、各部门自检自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2、检查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0日。

(二)检查重点及内容

1、重点部位:教学楼、学院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体育场馆、锅炉房、出租营业房等场所。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乱拉及超负荷运行情况。

(2)治安、交通检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假期值班安排情况。

(3)技术安全检查。特种仪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开展寒假前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落实寒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师生乘车安全教育

要求师生乘坐具有营运证、性能良好的车辆,并及时将乘坐的车辆信息告知所在学院。

(二)师生外出安全教育

师生外出旅游要注意旅途安全,要通过正常、合法手续参加规范、合格旅行社的组团,防止发生意外。

(三)师生安全防范教育

师生要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类违规、违法活动;要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诈骗,警惕传销等;要注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做好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寒假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重视寒假安全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收到实效。

(三)各学院(部)、各部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做好台帐。

联系人:帅陆虎,联系电话:63740036(9298036)。

保卫处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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