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政审根据录用单位要求出具政审材料,一般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在校违纪违规情况,二是反邪教方面。
要求及流程如下:
1、公务员、事业编制及其他需要政审的单位: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鉴定材料,材料内容需明确该生有无处分情况,签字盖章后来保卫部办理。
2、应征入伍:由校征兵办统一组织。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1)户籍在校或申领了《浙江省居住证》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学生,可通过浙里办线上申请(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
2)线上申请不成功的学生,可先到保卫部开具介绍信,然后前往校区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东湖校区:锦北派出所;衣锦校区:锦城派出所)。
咨询电话:63740036(9298036)
服务窗口:A1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