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制订《浙江农林大学交通智能公务票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保卫处
2013年5月16日
浙江农林大学交通智能公务票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规范公务票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务票适用于来校联系公务及学院、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车辆。
二、公务票申领,由各学院(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数量,填写公务票申请表,到保卫处服务窗口(A12-204)办理。
三、公务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停车泊位费,年底学校统一结算。
四、使用公务票的车辆取临时卡进入校园,离校时凭临时卡及公务票放行。
五、公务票当年使用有效。
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保卫处负责解释。